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3)8号)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黎政发(2023)11号),县政府决定成立黎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
负责黎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
组 长:岳保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越中县统计局局长
冯海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靳晓宁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经济发展中心负责人
范建波县财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魏晓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靳伟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郭水亮县工商联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崔中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力伟县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
申黎晓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慧米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要杨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高慧芬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金波县统计调查服务中心主任
王慧芬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申雷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海芳县税务局副局长
倪晶华县财政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张立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延军中国人民银行黎城县支行副行长
张泽华中国银保监会黎城监管组组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越中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3)8号)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黎政发(2023)11号),县政府决定成立黎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职责
负责黎城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二、组成人员
组 长:岳保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越中县统计局局长
冯海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靳晓宁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主持日常工作的经济发展中心负责人
范建波县财政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魏晓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靳伟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郭水亮县工商联主席、二级主任科员
崔中庆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力伟县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
申黎晓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慧米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要杨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高慧芬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金波县统计调查服务中心主任
王慧芬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申雷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张海芳县税务局副局长
倪晶华县财政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张立明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延军中国人民银行黎城县支行副行长
张泽华中国银保监会黎城监管组组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县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越中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